1.长期使用应注意脂肪排泄量及肝功能,应定期测定肝功能、胆固醇、非酯化脂肪酸、血清三酰
甘油、
血小板计数,每周应作血象、血细胞凝集、血沉、
血小板计数等检验;如血浆有乳光或乳色出现,应推迟或停止应用;若每天输注脂肪乳剂,一周后要检查病人所给予脂肪的廓清能力。
2.使用本品1周以上必须做脂肪廓清试验。
3.使用本品时不可将电解质溶液直接加入,以防乳剂破坏而使凝聚脂肪进入血液。
4.本品可直接添加脂溶性维生素,忌与其他药物、营养素、血浆代用品配伍。
5.过高或过低温度均可导致乳剂破坏,一经开启,应立即用完。如发现有变色或沉淀、油滴漂浮,不应使用。
6.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(CDC)建议:因存在微生物生长的可能性,故若单独输注,静脉脂肪乳悬挂的时间不应超过12h。
7.
代谢性酸中毒、严重肝损害、肺部疾病、脓
毒血症、单核-吞噬细胞系统疾病、
贫血或
凝血功能障碍、有
脂肪栓塞倾向的病人慎用静脉输入脂肪乳。太快输入会引起体液或脂肪负荷过重,导致血浆中电解质浓度稀释、体内
水潴留、
肺水肿、肺弥散能力受阻。